协会已经报名参与听证会,希望广大犬主也能积极参与,为狗狗们以后的权利提提意见,也可以在帖子回复内容,我们将收集起来交大会审议。
内容转自于法制局网站关于举行《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法制局拟于2014年3月10日就《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 时间: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3时。 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26人) (一)市民,12人(养犬人和非养犬人各6人); (二)村(居)民委员会,3人; (三)行业协会和动物保护组织,2人; (四)物业服务企业,2人; (五)相关政府部门,3人; (六)律师,2人; (七)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市法制局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2014年2月28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5日下午5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市法制局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法制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市法制局联系人:黄先生,电话:2232700;传真:221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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