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协会去参加听证会提交的内容:
珠海市香洲区爱护动物协会关于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
悉闻珠海即将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珠海市香洲区爱护动物协会非常振奋,条例的出台将对珠海市的养宠行为进行规范,使得养宠也有法可依。 条例的出台,是为了管理更顺畅,而非制造不必要的麻烦。是否具有操作性,要看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珠海市香洲区爱护动物协会通过对众多群友的调查,以及与其他城市的共同学习中,得出一些宝贵经验,现对此次条例规定的犬只上牌的收费、限养品种及数量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引起重视。 一、免收上牌费,保证上牌率高,保证有效管理 1、众所周知,上牌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收费”,而是为了更积极有效的管理。条例应该是为了更好疏导,让更多宠主积极为宠物上牌,这样相关部门才能进行管理。如果收费,有些宠主会因为费用问题而放弃宠物,从而增加弃狗现象。 2007年,河南省出台养宠条例后,被遗弃的宠物增多,相关部门粗略估算,约有2000只。武汉在出台条例后,2010年限养区内有犬只近10万只,但仅有近2万只办理了准养登记。深圳大约有犬20万只,登记办证率却不足20%。今年初,深圳市城管局负责人就此向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议,降低或取消300元养犬办证收费,鼓励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对于深圳犬只登记办证率低,城管局建议,降低或取消办证收费,取消年审制度,以降低办证门槛。此外,加强对犬只销售环节的管理,强制注射芯片。还有,对遗弃犬只的行为,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避免执法中的警民冲突,降低执法成本,节约警力。 贵阳、深圳、长沙等一些城市建立起了“公安城管”,但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情况:有的市民求情,有的恶语相向,有的躲避执法,有的打时间差等。有的老人死死护着宠物,让执法者无从下手。肢体冲突和语言过激现象也经常发生,执法难,让执法者觉得非常尴尬。如果条例得当,腾出警力,让警察去做该做的事,才能减轻相关部门的负担。 3、为管理部门减少麻烦。 当更多的流浪犬只涌上街头,相关部门又要开始“善后”工作,要找地点、还要花钱费精力安置。广州每年要花费200多万元收留安置被捕获的未上牌的成百只犬只。为了“上牌”这件好事,倒让相关部门无故花费许多冤枉钱,赔上不少精力和人力。为何为了管理犬只这件“好事”,却为相关部门带来如此多的“后患”,何苦来哉! 4、少些抱怨,多点和谐。 大家都知道:养犬管理工作属于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承担。大家对条例出台双手赞成,但一听收费,宠主就会本能质疑和望而却步。原因是,掏了本不该掏的冤枉钱,如果登记费用还高于普通市民的承受能力,许多宠主必然会选择“逃避”。高收费是不能阻止宠主养宠的想法,反而使管理难度加大,使市民对政府缴费不信任。有关部门无从知晓犬只数量、免疫与否等问题,造成巨大的管理漏洞,也留下爆发狂犬病的隐患。从管理角度出发,低门槛、高处罚的管理模式才有有效。 上牌的宠主有权知道,上牌收取的费用,共计收了多少?如何使用?用在何处?是否只收费零服务?是否为宠主制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如果没有费用的公示,许多宠主态度存在抗拒和抵触,宁肯放弃上牌。哈尔滨的养犬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收费应当用于犬只的免疫、电子身份标识制作、伤人责任保险、尸体无害化处理及留检机构建设等项服务。 二、协会建议不限制养狗数量和品种,管狗的根本在于“人”,只要文明养宠就可以。条例应该加重对主人的重罚,例如不拴绳、不清理犬粪、伤人等。至于限制品种,有些已经养的就不应该处理,条例规定限养的要求宠主“自行处理”,什么是自行处理?到宠物医院把宠物安乐?或是扔到大街上让其流浪还是其他?不应以外貌的大小决定犬只的“凶猛”与否。例如德牧、圣泊纳、金毛等犬只,全是外型特别大,但性格是十分服从,不具任何攻击性。 四、条例中,应该对社会爱心救助团体如我协会,和个人救助进行鼓励和赞扬,不应收费这些犬只的上牌费用。 五、条例中,应该提倡市民领养流浪动物,对于领养爱心组织和个人救助的流浪狗给予鼓励,不应收费上牌费。 六、条例中,应该制定对虐待动物的处罚。 珠海之前也出台过相关条例,但最终无从操作,无人管理。相关部门应该大力宣传文明养宠理念,注重对宠主的引导。在条例出台前,应大力宣传,让养宠和非养宠的市民都知道,然后再实施,效果会更好。为什么许多城市的养宠条例最终都成了一纸空文?有如此多的前车之鉴,为什么我们仍要重蹈覆辙?相关部门应该反思,如何走出管理怪圈,创造一个与时俱进的管理新局面。 许多城市积极鼓励上牌的作法值得借鉴:济宁市办理养犬登记证时只须缴50元的疫苗注射费即可。郑州市金水区的上牌优惠政策是,2013年10月31日之前,办理享受郑州市300元补贴后,由金水区再返还300元,等于不花钱。2012年金水区共办理了460个狗证,但优惠政策开始实行的前四天,就已经约有3000条犬登记了信息。2010年,成都养犬条例出台,实行免费办理养犬登记证,实施一年后,市公安局对限养区犬只进行摸底,约为46000只,可见办证登记率达85%以上。 一个积极有效的“养宠条例”应该是科学、人道并具实际操作性。珠海作为美丽的海滨前沿城市,是否也能跟上最新形势?让我们共同努力,更有效的治理好城市犬患,为美丽珠海创造和谐形象。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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